2007-3-31 16:05
奥德修斯
[转载]新世纪死灵战士
这是一个典型的爱情悲剧(情节)
但是看完后你会很开心
对于了解奇幻的读者有些东西可能难懂一点
如果这篇文章是我写的
我这一生恐怕没什么遗憾了
新世纪死灵战士
作者:暗黑之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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谨以此文,献给那些为黑暗力量所迷惑,已经或者将要迈入非光明之道的年轻人。相信我,黑暗的力量并非万能,亦非强大,更非容易得到。你得到的,很可能与你付出的不成比例。
并非所有的人都适合走上邪恶之路。
——作者
一
“那么,你真的决定加入我等之行列吗?”
“是的,吾师。”
“即使将来要终身与孤独、黑暗、腐败、恶臭为伍,受尽世人的歧视与白眼,也绝不言悔?”
“绝不言悔。一切为了得到力量,吾师。”毫不犹豫地,我迈出人生旅途最重要的一步,即使选择的道路是通向无尽的黑暗,即使再也没有任何退路可走。
我已经受够了那种弱者的无力感,尝尽了小人物的悲哀。如果不走这条路的话,我的人生也未必会光明到哪里去。为了心中的那个看上去非常奢侈的愿望,我不惜出卖自己的灵魂。
“既然你意已定,那么,欢迎加入我们的队伍中来,徒弟。”
二
世界上很多事情看上去很完美很迷人,但是走近一看,却并非那么回事。所谓理想和现实是有差别的,大概就是这么回事吧。
也有人说,“男怕入错行,女怕嫁错郎”。以前我是很不以为然的,但是现在却是深有同感。
看来,当年我做了一个错误的选择啊。糟糕的是,那是一个关系到我一生的选择。
经过五年艰苦的修炼,忍受着时时刻刻让人作呕的恶臭和恶心,和尸体骸骨打了五年的交道,我终于出师了,成为一名level 1的死灵法师。
可是每当我对这个职业了解越深,每当我操纵死灵的技巧有了更大的进步,我就越发感到悲哀,为自己感到悲哀。我痛苦地感到,我的前途,变得越来越渺茫了,看不到一点光明,甚至连骨头上的磷光那样的光明都没有。
虽然早就知道死灵法师在世人的心目中,是邪恶的象征,是一个没有多少正常人肯去学习的职业。但是只有当真正投身到这个行业中去的时候,我才发现,现实比我想象的更糟糕,恶劣得难以想象。
我永远记得和吾师的那次谈话,那标志着我的梦想的破裂和人生真正悲剧的开始。
“吾徒,你知道这个世界上什么的力量最伟大吗?”那是一个冬天的夜晚,难得地没有翻阅那一屋子的魔法书,或者配制药水、或者摆弄尸体,我的师傅,那个自称是世界上最强大的死灵法师的人,坐在火炉的旁边的高背椅子上,很神秘地问我。
说他是人,也未必是事实。实际上,他早已不大像人了,瘦骨嶙峋不说,皮肤苍白中带着青灰,怎么看都像个死人。只有一双眼睛,还在散发出绿油油的光芒,看上去还像个活物。其实他对自己这幅模样,是很满意的。对于以成为Demilich那样伟大的存在为目标的死灵法师来说,长得像死人总比长得像活人好。每当我想到若干年之后,年轻英俊的我,也会变成这种模样的时候,就有不寒而栗的感觉。
“最伟大的,当然是冥王的力量了,吾师。”我那时候刚刚入行不久,对一切都感到新鲜和刺激,对工作和学习充满干劲,可以说是个热血的青年死灵法师了。对于我的回答,我是深信不疑的,认为那是绝对的真理,一如外边那些学生对书本的迷信。
“赞美冥王。”吾师的手在空气中轻巧地画了个符文。“毫无疑问,吾王的力量是强大的。可是书本上的东西,在这现实的俗世中未必是适用的啊。”说着,骷髅一样的脸上露出一丝奇怪的笑意。
“那么,是什么的力量是最伟大的呢?吾师。”我好奇地问道。而这个问题的答案,是我万万想不到的。
“金钱。”吾师淡然地说。
“什么,金钱?!”我感到吃惊和迷惑。死灵法师不就只是跟尸体打交道的吗,怎么还会用到钱呢?
“也是该让你知道一些真相的时候了。”吾师微微一笑。“我将要说的,是我等死灵法师不为世人所知道的一些秘辛。”
我伸长了耳朵,结果听到的,是让我感到犹如掉入冰窟的事实,我之前所不知道的事实。
“为什么我们一直都被世俗社会认为是邪恶的呢?这其中当然有世人对我们的误解,但更多的是,我们自己的选择造成的。”
“有光就必然有暗。事实上,我们所学的死灵术分为两个派别:白魔法和黑魔法。即可以选择替人治疗,也可以操灵。最高级的白死灵巫术可以和牧师的复活相比。这两条路都可以选择,一如铜币的两面。”
“问题出来了,为什么人们都认为死灵法师是邪恶的呢?那是因为金钱的缘故!金钱,是万恶之源!”
“虽然我们死灵法师都是些清心寡欲、淡泊名利、抛弃了尘世的一切享受的人(说到这里的时候,老头的神色非常的骄傲,我则在拼命地点头),但是,为了研究,为了魔法,我们却不能没有钱,而且,r必须很有钱,非常非常的有钱!”
“你也看到了,在复活亡灵的施法中,每复活一个生物就要一个黑宝石。而每个黑宝石,价值是50个金币!”
听到这里,我不禁有点心疼了。50个金币,可是够像以前的我那样的普通平民,花费一年的巨大数目了。居然用来复活死灵,未免太可惜了吧?
“然后呢,每一本魔法书需要10000金币,而且只能记录50个一级魔法,或10个五级魔法,或5个9级魔法……嗯……”
我看着四周那高度直达天花板的几百个书架上的魔法书,似乎上面都在闪耀着金光。数了半天指头,我还是没有算明白,老头,不,吾师的藏书究竟值多少个金币。
“接下来,实验室,每平方英尺建造费要200金币——当然,不算房租。维持下来,每月还要每平方英尺10金币……嗯,还是不算房租。”
我想起老头那总共五层,每层至少有近万平方英尺的地下实验室,发了半天的呆,终于决定还是不要算那个值多少钱了。毕竟我不是会计。
吾师说起钱来,似乎整个人都变得年轻精神了。他接着说道。“最后,购买一个最简单的一级卷轴,供自己抄进魔法书,还要500金币。9级魔法一定要上万金币。”
此时,我已经对数字感到麻木了。
“所以,虽然死灵法师不是邪恶的,就如你我所知道那样。但是为了生计,为了心爱的研究和魔法,我们必须搞到钱。很遗憾地,我们不能治疗来过活。做医生虽然收入丰厚,但是要想赚这么多金币的话,得医疗多少人啊?那把自己累死也忙不来的!或者,如果选择分期付款的话,那必须还那些一辈子也还不完的贷款了。所以,所有的死灵巫师都选择……复活死人,然后逼问他们财富的所在地。联合起来,组织死灵军队,勒索国家,买黑宝石,然后继续组织死灵军队。所以,吾等死灵巫师被认为是邪恶的,当然我认为那主要是社会的错……”
吾师说的眉飞色舞,神态中充满了自豪感。但是,此时的我,却忽然认识到,如果他说的都是事实的话,那么,选择这个职业,我很可能犯了一个大错误……
三
当时我的脸色肯定是很难看的,当然,所有的死灵法师的脸色都不会好看,但是既然吾师亦注意到我的异常,那说明我的神色确实是变得很难看的了。
“怎么了,吾徒?有什么问题吗?”吾师担心地问道。他倒不是担心我有什么三长两短会挂掉,事实上,在他看来,死人和活人看上去都差不多的,因此如果我死掉他也不会觉得有什么不好。他担心的是,没有我的话,将会没有人给他做饭吃。虽然死灵法师似乎是不需要吃东西的,但是吾师是个很讲究生活品味的人,对吃有着非同寻常的兴趣,觉得那是一种非常高的享受,因此还保留着进餐的生活习惯。你知道,骷髅是没有味觉的,要是没有我,换个骷髅来给他做菜的话,汤放的盐估计能把他给咸死,这种事情在我来到之前可是曾经发生过多次的。
“那,那样的话,在历史传说中那些能带着上万骷髅士兵的伟大死灵法师,如约翰·帝依博士(Dr. John Dee)、因达尔(Endor)、埃利法斯·利维(Eliphas Levi)和近代那个雷斯的故事,难道都是假的。”我很不愿意接受这个事实,难道我崇拜的这些赫赫有名的偶像竟然都是历史上的泡影?。
“上万名骷髅士兵啊?谈何容易。”吾师带着嘲讽的口气笑道。“嗯,就以一万名来计算,光是召唤的话,就需要一万个黑宝石,也就是五十万金币。这还没有完,除了工资不用给外,制造过程中的损耗、骷髅士兵装备的花费、上万人的管理费用、营业费用,还有其它杂七杂八的花销,都还没有算进里边去哪。身为高贵的法师,我们要用数字来说话,要尊重事实,要理性地判断一个问题……”
“难道那只是传说,或者是夸大了?组织一万人的队伍,真的没有可能办到的吗?”我还是不死心。
“吾徒,正如我一向教导你的那样,任何事物都有其可能性,身为研究者,我们不能不认真地考虑事情的每一个方面。”想了一下,吾师很老练地分析说。“传说中这些事情或者是真的,或许也是有可能的。嗯,按照我的经验判断,说不定是那几个前辈特别有钱,比如家里是开铸币厂的;也说不定他们那时候黑宝石特别的便宜,你知道,这几百年来,物价可是涨了不知道多少倍啊。想当年我年轻的时候,一斤鸡蛋可只是卖……”
看着老头在滔滔不绝地回忆他年轻时候的故事,我不禁无声地叹息。那都是多少年前的事情了啊?那时候的事情,对现在的我,会有任何指导作用吗?不过,老头还真喜欢说话,按道理死灵法师都是些很沉闷的家伙,像老头这样一说开就挺不下的估计也真的很少。难道是因为人老了之后,都会变得唠叨?
一直当老头眉飞色舞地讲完他当年在北方的冰雪高原上遭到仇家的追杀,正当走投无路的时候,忽然发现在冻土层里边有一头不知道冻死了多少年的猛犸象,神勇的老头急中生智,用了个20级的尸爆术,把猛犸象炸成了碎片,同时也仇家(据说是情敌,不过我始终持怀疑态度,凭老头的长相,不大可能成为某人的情敌吧?)炸上了天的光辉业绩后,他才发现我有点闷闷不乐。
“吾徒啊,看来你有点心事啊。这种成长的烦恼,是否能够让为师知道呢?”老头和颜悦色地问我,看来回顾了走过的光辉道路后,心情非同一般的好。
经过一番思想上的斗争,我决定还是向师傅大人坦白算了。“那个,我想,很想,组织一支上万人的骷髅队伍……”说到这儿,我发现自己的脸居然有点红。
“年轻人啊,有雄心壮志是好事。”或许是为了避免打击我上进的积极性,老头先是对我的想法表示了嘉许。“不过呢,也不用太急,要慢慢来。你现在还年轻啊,只要你不断地修炼魔法,召唤死灵,从而积累金钱;再修炼魔法,召唤死灵,从而再积累金钱,……按照这个循环走下去,你的魔法力量将会越来越大,你金库里边的金钱也会像滚雪球一样地越堆越高,你的死灵队伍也将会越来越壮大……这,是每个死灵法师的必经之路!相信我吧,按照你的资质的话,终于有一天,你会达成你人生的理想,拥有一支上万人的死灵大军!想当年,我可也是靠一个骷髅兵起家的啊……”
为了防止老头再“想当年”地说下去,我打断了他的话。“尊敬的师傅啊,那么,按照你的看法,我需要多长的时间,才能够完成这个目标呢?或者,您是用了多长的时间,才达到这个程度的?”
很快,我就知道自己说错话了。
只见老头很奇怪地盯着我,老脸上居然有点红。过了好久,才很不好意思地说:“咳,那个,我现在嘛,经过这么多年的努力,大概拥有可以同时召唤8000个骷髅兵的财力吧。以我看,你比我聪明,大概过三、五十年的话,能够有足够的魔力和财力带领一千个吧……咳,其实要那么多骷髅兵干嘛?乱糟糟的很难管理的啊……”
天哪,要那么长的时间,而且才一千个?红颜易老,我怎么能够忍受等那么长的时间安呢?我感觉到自己简直就要发疯了。
强压下心头的波澜,我继续提问。“那么,伟大而有无所不知的吾师啊,有没有什么那个,那个速成的方法,可以让人在短时间之内达到那种程度的呢?”
“没有!”老头斩钉截铁地击沉了我的希望。“不可能有这种方法!我们付出努力,消耗魔力和金钱,然后得到等价的死灵供我们驱使,这是非常公平的事情。这个铁律是不可能改变的!不能设想,只是需要一点点的魔力和金钱,就可以复活数量众多的死灵!而且,更重要的是,这里边还牵涉到这个世界的平衡性的问题。这个世界,是一直处于微妙的平衡中的,犹如天平,在轻微地摆动。假如我等死灵法师能够如此轻而易举地得到如此强大的力量的话,平衡将会被打破,自然规律将会被颠覆,巨大的灾难将会降临!”
“通向魔法的终极的道路,是要一步一步走的,是没有捷径可走的。如果走邪门歪道,最终只会害了自己。”一口气说完以上那些话,最后,老头语重心长地正式告诫我。
我完全绝望了。
我的朱丽安娜啊,我何日才能和你相会?
四
我出身于一个普通的家庭,父亲是城堡里边的铁匠,母亲靠帮城堡的主人——公爵大人做女佣来维持家用。可以说,我既无显赫的家世,又没有丰厚的财产。
或者是上天作弄,从很小开始,我竟然喜欢上了公爵大人的女儿——朱丽安娜。朱丽安娜是我见过的最美丽最温柔的女孩,她就如沾着晨露的玫瑰花那样惹人怜爱,被公爵视为城堡中最宝贵的财富。
恋爱是双方面的事情。不知道幸运还是不幸的是,她也喜欢我。假如只是我单方面喜欢她的话,这段感情大概只会以我的单思默默收场。对我来说,那也只能认命了。问题是她也喜欢我啊,我是男子汉,绝对不能辜负她对我的一片痴心。无论付出什么代价,我都要让她得到幸福。
鸿沟是明摆着的,一个是公爵千金,一个是铁匠之子。无论发生任何情况,两人都不可能走到一起的。私奔?我怎么能让柔弱的朱丽安娜受那种风霜之苦呢?我一定要堂堂正正地娶到她!
假如一直在城堡中呆下去的话,我大概最后会继承父亲的家业,娶隔壁那卖鱼的老板的女儿为妻吧。自小身负远大志向的我,又怎么能够容忍这种事情发生呢?于是,为了变得更强,为了能够配得上朱丽安娜,成为堂堂男子汉,在我十三岁那年,我决定离家出走,到外面的广阔天地去自由飞翔,然后,开创我自己的事业!
我永远记得,在那个有着薄雾的夏天的早上,当我和朱丽安娜在城堡的门外挥泪告别的时候,我们所说的那些话。
“安哥哥,你一定要保重啊,我,我会等你的。”眼前的少女,含着眼泪对我说。
“朱丽安娜,放心吧,很快,我就会回来的。那时候,我将会拥有配得上你的地位和金钱,堂堂正正地娶你。”
“但是,但是,要是父亲大人不答应怎么办?我,我很怕他的啊……”少女为未来感到担忧了。公爵大人可是出名的老顽固,一直看不起我这种平民出身的人的,要想娶他的女儿,更是妄想。
“不怕!到时候我会带上一万人来!要是他不答应,我就把城堡攻破,把你救出来!”在心上人面前怎么能够不显示男子汉的气概呢?我挺起胸膛保证。
“好啊!”少女破涕为笑。“要记得啊,是一万人的队伍啊。太了不起了,一万人呢!这是我们之间的约定,可不要忘记哦。到时候,少一个我都不会嫁给你的,哼。”
等到到了外边,长了不少见识之后,我才知道当时自己答应了多么了不得的事情。我们王国正规军的总兵力,还不到九千啊。我去哪里找一万人的队伍?
我想到去当土匪,召集一万人的兄弟呼啸山林。可是先不论我的资质是否适合打打杀杀,万一被抓住的话,当土匪可是要杀头的,朱丽安娜估计不会有兴趣跟一个无头鬼结婚吧?
我也想到经商,然后聘请一万人的雇佣军。可是,我没有本钱啊!而且要赚那么多的钱,得多长时间啊?我等得起吗?朱丽安娜等得起吗?
终于,经过一段时间的流浪,很偶然地,我听到了死灵法师的传说。那种可以召唤成千上万的骷髅士兵深深地吸引了我。那是怎样巨大恐怖的力量啊!而且,骷髅兵也算是人,毕竟曾经是人,组织一万名的骷髅兵想来会比找一万条大汉现实得多。毫无疑问,这就是我所需要从事的职业!
于是,把心一横,我舍弃了正常人的生活,自愿投身于黑暗之中,成为了一名死灵法师。这一切,都是为了我心爱的朱丽安娜!
可是,万万没有想到,即使出卖灵魂,成为黑暗力量的一部分,竟然还要受到金钱的束缚!在世俗的社会中,我没有钱,所以受尽了轻视和白眼;因为这个原因,我投入了黑暗中。但是,难道在魔法的世界中,金钱这个魔鬼,仍然会阴魂不散地纠缠着我?
如果按照老头说的那样一步步来的话,我要何年何月才能完成我和朱丽安娜的约定啊?难道,历史上的那些神奇的死灵法师的传说都是假的吗?难道,成为死灵法师,却是我一生中最大的错误?
我实在是受不了啊。天哪,这是什么世道啊?!
五
“那个,你到底是招不招?”我拼命装出一副恶狠狠的样子,用自认为很怕人的语气发问。
“我……就……是……不……告……诉……你……你……又……能……拿……我……怎……样……”眼前的鬼魂,爱理不理的样子。
“你……你这个死东西,敢不招?!我,我打死你!”我还是不死心,尽量再恐吓一次。
“我……倒……是……想……看看……你……怎样……能……打……死……我,呵呵……”鬼魂好像觉得很好玩。
“气死我了,你这个死东西!”我开始有点气急败坏了。
“呵呵,我……本来……就是……死……人^啊。大……法师,要……保重……身……体……啊,……呵呵……”
“你,你……”看着眼前的死灵,我实在是无计可施了,气得差一点要抓自己的头发泄愤。幸亏想起如果变成谢顶的话,就不英俊了,到时候朱丽安娜不要我就完了,才没有铸成大错。
类似的对话,在我出师后的一个多月,几乎是天天发生。我现在已经被弄得筋疲力尽了。
在我出师那天,我的恩师,这个世界最伟大的死灵法师(他自称的!),在跟我洒泪告别之时,很慷慨地送了我一千个金币,以作为我人生和事业的起点。据他说,他是很舍不得我的,因为我能够为他做一手好菜。之所以送我一千金币,是想我大概能够用得上;本来是想送更多一点的,可是最近手头又紧了点,而且年轻人手中的钱太多的话,恐怕会去学坏啊……唠唠叨叨的说了半天,听得我都心烦了。
在当时,我还以为自己发了一笔小财,心想这笔钱就算什么都不干,也够我自己花天酒地吃上几年了。悲哀的是,很快,我就发现,作为一个死灵法师,我绝对是在贫困线以下的,这点钱实际上干什么都不够。
施用黑魔法所需要的钱是极其巨大,这点老师曾经告诉过我,我一直不大愿意相信。现在我才知道老师的教导的正确了。买了一些魔法道具和魔法书后,我口袋里边就只剩下几个铜板了。如果不想办法赚钱,或者让钱生钱的话,我很快就为饿死的。
于是,跟所有刚刚出道的死灵法师一样,我打起了死人的主意,想在死人身上发它一笔财。
众所周知,死灵术可以分为两个支派:一派召唤和支配鬼魂(死灵派),这派比较常见;一派掌握死尸回魂大法(死尸派),死灵派通常以开坛和符咒来作法,而死尸派通过掘尸和盗墓从而获得所需要的恐怖黑色魔力。以我现在的财力和法力水平,只能是通过召唤鬼魂,逼他们说出知道的宝藏的地点来获利了。复活尸体的话消耗魔法材料和法力都实在是太大,不适合我这种新手啊。
好不容易地,我找到了一个荒废的修道院。该修道院是毁于20多年前的战火,难得的是,修道院后边还有一个墓地。场所和材料都有了,看来真是个福地啊,我满怀信心地进驻了这个地方。
秋风在呼呼地吹,树叶在风中沙沙的响,更显得墓地的荒凉和怕人。如果不是死灵法师的话,大概是不敢在这里多呆一刻的。……其实,就算是死灵法师者如我,也觉得很难受,因为天气冷得很,我又没有多余的钱买御寒衣服……
在地上画好了象征黑魔法的倒五芒星,象征力量的圆和一大堆各种各样的咒文符号,在魔法阵的相应位置上放置好各种需要的材料,我就开始了招魂鬼魂的施法。
一开始似乎还是很顺利,在我的咒语和魔法阵的作用下,鬼魂像淡淡的烟雾一样在魔法阵的中央出现,随着烟雾逐渐凝聚,鬼魂也以各种各样的形体出现了。接下来的,就是拷问鬼魂,宝藏在那里了。
问题就出在这一步!由于我的法力实在是太弱,鬼魂根本不怕我,懒得回答我的问题,有的心情好的,还跟我顶起牛来了!无论我威逼利诱,他就是要么不说话,要么说出来气死你!本来法力上的不足,是可以通过高级的魔法道具、材料来弥补不足,达到让鬼魂老老实实的目的的,可恨的是,我买的道具、材料都是便宜货……更糟糕的是,这个墓地的的死鬼,原来都是在20年前那场战争中阵亡的军人,这些骑士老爷们变成鬼之后,脾气还是大得不得了,动不动就威胁要动刀子砍人!
经历了开始的对话若干次之后,我发现自己陷入了一个很可怕的怪圈:由于没有钱,所以买不到好的魔法材料和道具;由于买不到好的魔法材料和道具,所以不能让鬼魂屈服;由于不能让让鬼魂屈服,所以没有钱……即使从几个怕死的鬼魂那里弄到一点小钱,也只是够我维持生计而已。
眼看钱袋里边的钱不但没有增加,反而有减少的迹象,我不禁深深感到了身为穷人的悲哀。贫穷真是最大的罪恶啊,即使是出卖灵魂给黑暗,居然也改变不了贫穷的现实!这个世界,还让穷人活吗?
我在穷困中不断挣扎,眼看日子一天天过去了,经济状况却没有丝毫改善,心情也越来越低落。很多次,我甚至打算放弃这个职业了,但是我对朱丽安娜的爱,又使我坚持了下来。每次午夜梦回,我都在想,爱情的力量,可真是伟大啊,就如灯塔,是她让我这黑夜里的迷航小船看到了光明。
期间师傅也写过信给我,很关心地问了我的近况后,建议我如果在外面混不下去的话,不妨回到他那里去,不要因此而感到不好意思。他最近心情也不大好,充当厨师的骷髅实在是混,居然把胡椒粉当作砂糖加到了早餐的咖啡里边,差点把老头给辣死,于是他想念起我来了……
随信而来的,还有500金币,让我感到了阵阵的温暖。在感动之余,我更是暗暗下了决心,一定要混出一番成就,才回去见我的师傅,还有我心爱的朱丽安娜……
六
在黑暗中苦苦摸索前行了一段时间,我的生命终于出现了阳光。
在某夜的一次例行公事的招魂中,我有了意外的收获。
这次招来的,是个老鬼。这个老人家模样和我师傅差不多,性格也特别像。或许老头们的脾性都是一样的吧,此老鬼魂一现身,就马上滔滔不绝地向我倾诉起来。或许是死了这么多年,一直没有人和他说话,憋得慌了。眼看他唾沫横飞地大谈特谈年轻时候的光辉情史,似乎忘了我才是两人中的主导者,也忘了问我召唤他有何事情,我除了呆在一旁苦笑,还能干什么呢?近来鬼魂们已经把我折磨得脾气变得出奇的好了。
老人家一直说到差不多天亮了,才注意到在一旁直打瞌睡的我。或许是可怜我在这么冷的夜里也陪他这么长的时间吧,又或许觉得我这个年轻人还算懂礼貌,没有打断他精彩的往事回忆,
“年轻人啊,看来你是有什么心事啊。说给我老人家听听,如果是感情问题,说不定我能帮上什么忙呢,我年轻的时候,可是出名的情场高手啊,曾经在一个星期内把镇上四大美女中的五个追到手呢……”
既然大家都说:“死人是不会泄密的”,而且我也好久没有跟人谈心了。于是,我叹了一口气,在启明星的星光下,将心中的苦恼尽数说给他知道。
“好,小伙子有志气,就是要追求完美的爱情!爱情是伟大的,她是灵魂,她是生命,她是人生的全部……”已经不知道变成鬼魂多长时间的老人家,对我竖起了大拇指。“不过我老头也恐怕在钱财上帮不了你什么忙。嗯,我想想,我倒是知道一个地方有一本魔法书,据说是那个时代最著名的死灵法师写的。你有兴趣的话不妨去看看,说不定对你有用处呢。”
七
抱着一丝希望,我回到老师的家中,想从那藏书丰富的图书馆中查询关于内门,也就是老鬼口中那时代最著名的死灵法师的资料。
当吾师知道我的来意后,先是吃了一惊,然后用很奇怪的眼光看着我,好半响才艰难地说道:“内门?你居然知道内门那个人物?真的是很难得啊。不错,那个家伙确实是很出名的,不过,至于他为什么出名,我虽然知道,却很难开口告诉你,你还是自己去查一下吧,要有承受打击的心理准备啊,以你单纯的心灵,很可能受不了的……”
看到谈兴始浓的老师,我叹了口气,转身快步向位于地下的图书馆走去。
老师的声音在身后响起,“千万要记住,不要相信内门那个死鬼所说所写的任何东西,否则会倒大霉的!”
经过数天的钻研,我终于大致了解了内门,这个号称当时最“出名”的死灵法师的大致情况,也终于知道了为什么他那么“出名”的原因了。真相,真是让人吃惊啊。
据同时代的死灵法师在著作中的记载,克兰·冯·内门是那个时代死灵法师同业中公认的天分最高的法师,黑魔法上的造诣在当时是排在前十位之内的。但是,法力强大并非他出名的原因,他也不是当时最强大的人。他之所以被公推为最“著名”的死灵法师,是因为他的……变态。
死灵法师本来就是一些性格古怪的家伙,有恋尸癖、恋童癖之类的毛病也算是被认为是正常的。但是,内门的爱好,却连死灵法师都觉得受不了,觉得毛骨悚然!能够被死灵法师称之为“变态”的爱好,是多么的伟大啊……
根据记载,内门的恶趣味,最出名的有三个,一个是喜欢身材苗条的年轻女性或者男性。他所钟意的苗条的程度,大概可以用火柴杆来形容。或许这是死灵法师跟骨头打交道比较多的缘故吧,日久生情,爱屋及屋,所以审美观也发生了变化。对于这一点,其它的死灵法师虽然觉得他走火入魔得有点病态了,但都还可以忍受。
第二个恶趣味,也就是最“出名”的一个,就是喜欢作女装打扮!据说内门本人长得颇为英俊秀气,女装打扮也算得上“妖艳”,但是当时的死灵法师,每次看到他的盛装扮相,都会几天吃不下饭,可以说到了闻风而逃的夸张程度。
内门的第三个恶趣味,也是不大为人所知的一个,就是好讲众生平等。其人不但认为不同肤色、不同种族、不同国家的人应该是平等的,而且连死人和活人、人类和动物之间也应该是平等的。由于有这种疯狂的想法,他一直在宣扬,死灵法师应该和死灵们和睦平等相处,而不应该奴役驱使死灵。对于他这种背经叛道的言行,很多死灵法师都觉得简直是岂有此理,年轻一点的更是摸上门来想教训内门,当然最后都受到了内门的平等对待,变成了死人,运气差一点的还变成了骷髅兵。
对于这个看不顺,惹不得的怪物,同时代的死灵法师都觉得头疼得不得了,人见人怕。正如某位深受其害的死灵法师在他的魔法书中写道的那样,“对于一个死灵法师来说,最悲哀的事情,莫过于和内门生于同一个时代。设想一下,在一个雷雨大风的夜晚,忽然有人敲门,你打开门一看,在雷声电光的照耀下,你看到门外边站着一个妖艳的女人。你还暗自高兴,以为天降艳福的时候,忽然发现那个‘美女’原来是内门这个变态。接着,那变态走进你的家中,一边不打招呼就吃光你的零食,一边跟你大谈法师和死灵之间天生平等的重要意义,一直谈到天亮为止……于是,你一晚没睡。你打他又打不过,赶他又赶不走,对他一点办法都没有……怎么办哪?!O temperas!O mores!(注:这是什么时代!什么风尚!)冥王啊,救我……”
看到这里,我不禁哑然苦笑。我辈死灵法师真是人才辈出啊,什么人都有,居然还曾经有这种怪人存在。
反正也没有其他的路可走,于是我决定动身去找那本传说中的魔法书。那样的人,我出来的书,应该也是不同凡响的吧?
八
后来我才认识到,我对人性和社会的黑暗,还没有足够的认识,或者说,是对内门的变态程度还是没有足够的心里准备。根据在图书馆中找到的资料,我踏上了寻找内门的坟墓之路。很快地,在茫茫的沙漠中,我找到了据说是他埋身之处的地方。
天气很冷,而且风沙真大啊,不到十分钟,我的衣领就被灌进了一层厚厚的沙子。可是我也顾不得这么多了,抄起工具就开始挖掘。既然没有足够的法力召唤死灵帮我干活,那只好自己亲自出马了,反正我也习惯了。唉,在当初立志当死灵法师的时候,我可从来没有想到会有脸朝黄沙背朝天的这么一天啊。做坏人有做得像我这样潦倒的么?这个该诅咒的世界!
凭着对爱情的忠贞和年轻人的体力,我终于挖开了覆盖在坟墓上的沙子,打开了通向墓室的墓道。
奇怪地,一切都很顺利,在我走向停放棺木的墓室的过程中,什么意料中的机关、怪物都没有出现。墓主也未免太好说话了吧,难道不怕有人盗墓吗?太顺利了,一定有什么地方不对劲!
果然,当我踢开那个停放在墓室中央的棺木的盖子的时候,只看到里边空空如也,什么都没有,有的,只是棺盖内侧的一行字。
“哈哈,你上当了!想得到我的殉葬品,到这里来吧!”
字的下面是一个详细的地图。这个内门,也太爱开玩笑了吧?
有什么办法呢?于是我又再次踏上了征途。
我的噩梦并没有结束。当我顺着地图的指示,历尽千辛万苦,承受着差点被狼群吃掉的危险(我跑得比较快,它们追不上我,追了五天后终于放弃了),在北方的冰原找到了内门的第二个墓地的时候,我得到的,依然是棺盖内的一行文字“哈哈,你又上当了,想得到我的殉葬品,到这里来吧!”和另外一幅地图。当时我可是沮丧得差点站不起来。
于是,在大海之滨,我第三次上当;在高山之巅,我第四次上当;在某个龙穴,我第五次上当;在瘴气弥漫的黑沼泽地,我第六次……
我敢打赌,我大概是我辈死灵法师中走过的地方最多的一个了,在半年的时间里边,我几乎走遍了大陆各地,看遍了各种奇怪的自然现象和人文景观。当然,碰到更多的是……各种的毒虫、猛兽、机关、陷阱……在那么多次的艰险中我居然能够活下来,真是一个奇迹啊。看来日后如果我不混死灵法师的话,可以转职去当导游了。
无数次地我想放弃了。长期的跋涉,使我精神和肉体上都受到了就很大的磨练。本来是翩翩美少年的我,在不到半年的时间了,变得憔悴潦倒,穷困不堪。头发已经很久没有剪过了,胡子也变得相当的长。身上的衣服,在风雨太阳和猛兽的共同作用下,已经变成了跟碎布差不多的东西。也就是说,我看上去跟乞丐也差不多了,当然我有他们不可能拥有的东西:一颗对爱情无限忠贞的心。
使我坚持下来的,还是爱情的魔力。每个晴朗的晚上,当我露宿在野外,仰卧在草地上,看着天上璀璨的群星的时候,我总是在想,我可爱的朱丽安娜,肯定也在她家中的庭院里,和我看着同一个星空吧?她那如同天使般纯洁的心,肯定是在向神祈祷,保佑我平平安安早日归来,带领着千军万马,把她从她父亲的魔掌中救出来,然后呢,王子和公主,从此过着幸福的生活……
就这样,或许是内门大爷觉得对我的考验已经足够了,终于,凭着心中星星的指引,我总算在找到的第十三个幕地里边,得到了我想要的魔法书,内门之书。回想起其间所经历的艰辛,真是一言难尽。我就知道,胜利必将属于真爱的!
赞美爱情!
九
“当你打开这本书的时候,我已经能够认定,你是有资格学到我伟大的思想和魔法的传人,年轻人。”
“能够克服之前的考验,走到这路途的终点的人,会是怎样的一个年轻人呢?是不是像我一样的英俊、有气质、多情、富于同情心而又广受欢迎呢?在写下这些话的时候,老实说,我是感到好奇的。不过,很快,我就要归于冥王的怀抱了。时间已经不多了,还是让我压下这好奇心,说出我想向后人交待的事情吧。”
“最理想的情况,你,阅读这本书的人,是一个死灵法师。这样的话,将会有利于你对我所说的一切的理解。要是你不是死灵法师的话也不要紧,看完我的大作,我想你肯定会立刻决定要成为一个像我一般伟大的死灵法师的,我有这个自信。”
“在我看来,这世上的一切事物,无论是人或者动物,死的或者活的,都是平等的。我是这么相信的,我也这么坚持我的观点,一直到生命的终结。遗憾的是,我那个时代的人,一直无法了解如此先进如此超前的观点。他们的顽固无知让我感到深深的悲哀。我坚信,在未来的某一天,我的思想、主义、理论将会像太阳一样,照耀整个天空、大地和海洋!我将作为人类的良知与理智的化身,受到万世的景仰!”
“我很难理解,为什么我辈死灵法师不肯与死灵平等和睦相处,而是用一种歧视的做法来欺压他们、奴役他们。他们难道不知道,终于有一天,他们也会死去,从而也有可能变成他人手中的玩偶的吗?”
“作为一个死灵法师,这个世界上跟骷髅战士等死灵关系最密切的人,我能够深深感受死灵战士的悲哀与伟大。他们任劳任怨,无怨无悔地为我们奉献一切,包括时间、健康、生命,从不背叛,从不犹豫。在漫漫的长夜中,他们是我们最忠诚的朋友,最亲近最可信赖的朋友。难道,我们不应该珍惜他们?”
“他们为战斗而生,在为了我们的利益而进行的战斗中,像消耗品一样的死去,委于尘土,再无踪迹,就像从来没有来到这个世界上一样。他们没有留下任何的文字、声音和痕迹,就这么悄悄的来去,这是怎样的悲哀啊。我们难道不应该感到同情吗?”
“更重要的是,他们也曾经是人。曾经欢笑过、哭泣过,爱过恨过,曾经有自己的亲人和朋友,有自己的家庭和事业。如今,这一切都离他们远去,再不返回。只要想到他们曾经是有尊严的人类,我就会对我辈的所作所为感到羞愧。”
“问题的核心,在于我们死灵法师,在目前的条件下,必须依靠强制死灵战士的行动,才能生存下来,并取得发展。那么,在死灵法师和死灵战士之间,是不是只有强迫的奴役关系这一种选择呢?”
“凭着对真理的狂热追求,我耗尽我一生的时间,终于研究出了以下这个史无前例的伟大死灵魔法。依靠这个魔法,死灵法师和死灵战士之间,必将会形成一种新型的关系。这是一种先进的关系,是历史的必然选择。只要将这个魔法发扬光大,死灵法师和死灵战士必将携手迈入新的世纪!”
“在一般的召唤魔法中,需要消耗大量的金钱和法力。经过我的深入研究,发现这其实是一种巨大的浪费。所消耗的一切,实际上绝大部分都用到了加于死灵战士身上的精神控制上了。由于精神控制的存在,我们要代替死灵战士思考,不但消耗了大量的体力,而且,精神控制还是极其不人道的,是应该受到谴责的!”
“在我所创造的魔法中,将摒弃精神控制这种旧时代的腐朽东西,而改为通过和死灵战士签订平等的盟约来换取他们的忠诚。这是一种崭新的关系,不再是奴役的关系,而是雇佣的关系,其优点是将可以大大调动死灵战士的积极性。由于不再需要进行精神控制,所以消耗的法力将是极其微少的,金钱方面,我的结论是雇佣一个死灵不会比雇佣一个童工贵!这样,死灵法师和死灵战士两者都可以得到巨大的好处!”
“遗憾的是,我已经没有足够的精力来实现我的梦想了,那么,一切都靠你了,得到这本书的年轻人。”
“最后声明,我保证这个魔法在理论和实际上是可行的,但对于可能出现的任何后遗症,我将不负任何责任,事实上也不可能负任何责任。”
十
在昏黄的灯光下,一口气看完内门的魔法书,实际上是遗书,我不禁头都大了。我无法理解他那疯狂的想法,正如其他的死灵法师一样,我认为驱役死灵战士,是天经地义的事情。什么给死灵战士平等的地位,简直是开玩笑!
不过,书中提到的可以用极少的金钱和消耗极少的法力,就雇佣到大量的死灵战士的魔法,却引起了我极大的兴趣。要知道,雇佣一万个人去打仗,可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先不说人家肯不肯上战场送死,就是找够一万个人,也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啊。不过,找一万个骷髅兵……嘿嘿,我有办法了!
第二天一早,我就起程赶往我心中的目的地,手里当然是紧紧握住那本得来不易的膜法书,生怕丢掉了。
终于,我来到了位于一个山谷里边的古战场。这里在三十年前曾经发生过一场非常惨烈的战斗,死了据说有近万人。打个折扣,假设能够招募到八千骷髅兵的话,对付公爵手下那200名的骑士,大概也够了吧?虽然是答应了要找一万名,但是少两千的话估计也行吧,谁会有时间一个个的数呢?
在山谷中的空地上,根据书上的记载,我画好了魔法阵。这个魔法阵是我见到的最大的一个,几乎有方圆一里那么大。也难怪,这是能够召唤上万死灵战士的魔法阵啊。
强压下心头的激动,我站在魔法阵的中央,捧着魔法书,念起了书上的咒语。咒语是古代语,我只懂读音而不懂其意思。不过这也足够了。
当我念完第一段咒语的时候,奇迹发生了。只见四周的大地一阵阵的颤动,在草丛中、树林中、泥土中、道路边,无数个骷髅战士破土而出,慢慢地向我围拢了过来。我的四周都是森森的白骨,如同层层的墙,把我困在中央。
咒语果然有效,我竟然能够我又惊又喜,赶紧念完剩下的咒语。
四周一片静默。然后,一个看起来是骷髅士兵的头领的大骷髅,走到我面前,用手中的断剑,在地上写道。
“明白了。每人一天8个铜币。”
居然还会讲价钱?!我倒是吓了一跳,不过很快就镇静下来的。既然可以谈价钱,我不砍价就是白痴!仔细地算了一下,我手头大概还有一千金币,折合十万铜币。那就是说要雇一万“人”的话,每“人”不能给超过10个的铜币。而从这里到公爵的城堡,大概要两天。当下心中已经有了计算。
“目前市场上的雇短工一天也不用10个铜币,所以,我最多只能给每人每天5个,而且,食宿自理!”我斩钉截铁地回答。
“成交!”
正当我为得知这批骷髅士兵只有6000“人”而感到有些失望的时候,在远处忽然传来一阵骚动。身旁的骷髅士兵,也纷纷向那个方向望去。
“天哪,那是什么东西。”等到我看清楚是什么跑了过来的时候,是倒抽一口冷气的。
只见数以千计的牛、羊、马……的骨架,浩浩荡荡的向这边奔跑而来,情景相当的壮观。由于都只是剩下了骨架,所以白茫茫的一片。
幸亏骷髅士兵队伍里边有以前当过牧羊人、猪倌、放牛郎的,在他们的帮助下,过了好一阵子,我才明白发生了什么事情。原来,在山的那边,是一个家畜的填埋场。在四年前,由于流行疯病,很多牛羊都被整个地填埋到那边的泥土里。由于受到我的魔法阵的影响,纷纷变成骨头牛、骨头马从地里钻了出来。他们之所以跑这里来,是也想得到工作机会。
难道人或动物死了之后,都会变得爱钱吗?他们要钱来干什么呢?我有点迷惑了。
到了这个时候,我才有点佩服内门这个变态死灵法师了。他还真是说到做到,创造出来的魔法,不但对死人有效,居然也对死牛死马有效,还真是终生平等啊。
不过多些帮手总是好的,至少场面的气势能够上去了。于是当下和“牲畜”们谈妥,以每天3个铜币的价钱,雇佣他们两天。
就这样,我率领着确实可以成为“千军万马”的死灵战士大军,浩浩荡荡地向我的故乡、公爵的城堡进军。这一天,我足足等了七年!
朱丽安娜,我来了!
十一
经过一天的行军,在我的率领下,死灵军团(我是这么称呼自己的手下的)来到了离目标城堡只有五里的一处平原上,安顿下来。
看着不远处那熟悉亲切的城堡,我心潮澎湃。在那森严的堡垒中,有我最亲爱的心上人,在苦苦地等待着我的归来。为了走到今天这一步,我付出了多少的牺牲,多少的血汗啊?现在,成功在望了,在我的身后,是历史上号称最强大数量最多的死灵军团,拥有足够强大的力量,并将以之得到我应该得到的一切,我七年前就应该得到的幸福。
七年前,我是个一无是处的瘦弱少年,没有实力,没有金钱,没有地位,什么都不是。因此,我离开的心上人,去寻找能够使自己变得强大的方法。现在,我终于强大了,虽然只是短暂的强大,但是已经足够我完成自己的心愿了。
我甚至能够想象出接下来要发生的事情了。
城堡的门外,傲立一个玉树临风、风流倜傥、丰神如玉的白衣翩翩美少年,身后是上万批坚执锐的死灵战士,空气中充满了危险的气氛,场面是一触即发。
少年潇洒地一甩乌黑的长发,朗声向城堡上喊话:“尊敬的公爵大人,你给我仔细听好,你作威作福的日子,已经一去不复返了!从今天开始,这个天下就是我的世界了!赶快把你的女儿献出来,否则,休怪我反面无情,把你这个破城堡踏成石块!”
看到对方那压倒性的优势,原本号称王国第一骑士的公爵,不禁大惊失色。他已经老了,再也不是以前那个勇猛无敌的光辉骑士,而是一个迈向人生的黄昏的老人。这样的危机,该如何处理呢?城堡内数千男女老幼的性命,可都在他一念之间啊。
过了半响,公爵猛一咬牙,下了最痛苦的决定。他老泪纵横地对站在身边的女儿朱丽安娜说道:“女儿,为了大家的安危,只有委屈你了,做父亲的,对不起你啊……”
美丽的朱丽安娜,强压下心头的激动,尽量装出一副大义凛然的样子。“父亲大人,为了大家,牺牲我一个又有什么呢?忘记我吧,我去了……”
说完,头也不回,急急忙忙地跑出了大门,像一只欢快的小兔子,向我这边的阵营狂奔而来。长发在风中飘动,心情是如蜜般的甜。她之所以这么着急,是怕夜长梦多。
在城墙上,公爵还不知道上当,仍然在那里表现他多愁善感的一面。“唉,想不到我一辈子纵横无敌,到老来居然要靠女儿来救我。不过,那样的女婿看上去也不错啊,一表人材的……”回头看到女儿那欣喜若狂的背影,顿时愣住了。“我是不是上当了呢……”
紧紧抱住扑入怀抱中的玉人,我的心情,犹如在云霄中飘荡,无数的天使在身边歌唱,天上纷纷掉下金币、宝石、珍珠等好多好多值钱的财物(作者注:此人穷疯了)……想到多年的美梦终于成真了,我忍不住发出了畅快的笑声。
“呵呵呵呵呵……”
忽然,我发现好像有点,怎么朱丽安娜的手,会这么的冰凉和瘦削呢?难道是受到了她那恶魔父亲的虐待?
我睁开双眼,太阳挂在中天,初夏的风在缓缓地吹。蓝天白云之下,我仍然站在离城堡五里的地方。身边并没有我的心上人,我手里握住的,竟然是离我最近的一个骷髅士兵的“手”!
原来刚才那一切只不过是我的白日梦而已!
赶紧甩掉手里的骨头,回过神来,我正想下达进一步前进的命令。此时身边的原本或坐或卧正在休息的骷髅士兵们,忽然都“咯咯”的站了起来,一起看着城堡的方向。
城堡的吊桥降下,一队骑兵向着我们这个方向驰骋而来。骑士大约有200名,从队伍的整齐严谨和卷起的烟尘来看,是训练有素的军人。看来是公爵发现了我这支死灵大军,决定先下手为强了。
我冷笑一声,看来事情的发展,是向最坏的方向前进了。不过我也不怕,为了得到我的心上人,我不惜屠进敢于挡在我前进的道路上的一切人或者动物。
一万对两百,虽然死灵战士有反应慢的弱点,但已经是拥有足够的赢面了。就算累,也能把敌人累死,我有这个自信。
正想下达全军迎击的命令,我转回头来,却看到了一个难以想象的场面:看到了来势汹汹的敌人,我手下这些骷髅士兵、战马、牛、羊纷纷调转身体,没命地往相反方向狂奔而去,满山遍野都是四处逃命的白骨,跑得居然比活的时候还快!
这……这一切不可能是真的!
我快要崩溃了,快步上前抓住一个骷髅士兵,用尽全身力气,颤声问道:“怎么回事,你们怎么一个个都临阵脱逃了?我可是雇佣你们到今天午夜的啊!难道,你们胆敢撕毁我们之间的契约?!”
骷髅士兵被我死死抓住,怎么也逃不脱了。没有办法之下,他只好用手势解释:我们所做的一切,都是契约里边说好的。不信,你翻开魔法书最后一页,看看那个魔法的公用语译文。
我这才想起来,当时施法的时候,用的是古代语,我并没有搞懂是什么意思,就照着书本念了,难道,这个魔法里边有什么玄虚吗?
急急忙忙从口袋里找出内门之书,翻到最后一页,看到了那个魔法的公用语解释,我顿时眼冒金星。
这是怎么一个混账的魔法契约啊!
“为了保护受雇佣者,也就是死灵战士的生命安全和合法权益,特作如下规定。”
“被雇佣者,有权利拒绝从事任何危险的或者可能危险的工作,如战争、盗墓、高温作业、高空作业、有毒场所作业等。如果雇佣方提出任何违反以上契约的过分要求,被雇佣方将有权即时终止合约”。
那个骷髅士兵继续比划:你看,我们都是按照你亲口所说的合约来办事的。一天五个铜币就想要我们冒生命的危险,世界上有这么划算的事情吗?我看你还是跟我们一起快跑吧,再晚一点恐怕就来不及了,那些骑士看起来很厉害呢。
说完,一溜烟的跑得无影无踪。
我的眼前一片黑暗,这个世界变得失去了所有的颜色,有的,只是无边的绝望。我仰天长啸,以发泄心中无尽的悲伧与愤恨!
我诅咒那个该死的内门,诅咒那个什么该死的魔法!那有这样为死灵战士想得无微不至的?!好处都让他们占了,我们死灵法师怎么活啊?
我诅咒我自己,不该忘记老师的教诲,相信了那个变态。世界上真的是没有什么捷径可走的啊!我以自己的失败,再次证明了这一点。
我诅咒那些该死的骷髅士兵!他们真是不折不扣的懦夫,是胆小鬼!一点都不为我着想。现在,我终于明白为什么要对骷髅士兵加上精神控制了,因为他们怕死,从来就不肯自愿战斗!
我丝毫没有注意到,领头的红色盔甲的骑士,已经逼近了我的身后。
十二
自从四年前父亲死后,朱丽安娜·范巴达克就继承了爵位,成为当家主。家臣的期望、重任的磨练,使这个昔日的千金小姐很快成长起来。而继承自父亲的武人之血,也在这个时候开始苏醒。惊人的天分加上好强的性格,使得她的骑术、兵法、战斗技巧都有了让所有人都感到难以置信的飞跃进步。经过历年的战斗和考验,昔日柔弱的白天鹅,已经变成了能够抵抗风雨的飞鹰。经常身穿红色盔甲的她,“血之玫瑰”的名声扬遍了方圆百里,被视为新一代最有潜质的武人。
最近她的心情很不错,因为王国的第三王子,对她一见钟情,于三个星期前向她求婚了。王子的人品很好,作为婚嫁对象是很好的选择。能够嫁入王室固然好,多年来一直压在自己身上的这副重担,能够多一个人承担,则是更重要的。对于一个19岁的女性来说,肩负数千人的命运,无论如何来说是太沉重了。
在过去的数年中,她有太多的烦恼要操心了,有太多的事情要处理了。少女时期那个曾经的约定,如同早晨过后的露珠,早已在时间的太阳下蒸发得一干二净了。
在等待佳期的日子里,忽然听到手下的汇报,城外有一个死灵法师,带领着以万计的死灵军团,正向城堡的方向而来。毫无疑问,这些该死的死灵法师是想要对城堡中的人民不利了。
朱丽安娜一向认为,跟邪恶打交道唯一应该用的方法,就是把它消灭掉,否则它会到别处害人的。对于死灵法师这类罪恶的同义词,她是向来深恶痛绝的。至于对方的人数明显占优势,她则是丝毫不放在心上。作为一个虔诚的教徒,她坚定不移地相信,邪不胜正,乌云永远不能遮住太阳。
于是,带领着威震四方的亲卫骑士队,她冲出了城堡的大门,勇敢地杀向敌人。初夏的阳光灿烂而又不刺眼,马蹄踏在开满雏菊的绿色田野上,迎面吹来的风让人感觉到身清气爽。这样美丽的家园,可不能让那些恶棍给霸占了。
果然,还没有交手,那些该死的骷髅士兵们就纷纷逃跑。
真是丢脸啊。带着轻藐的微笑,她发现了那个死灵法师,一切的万恶之源。那个死灵法师,衣衫褴褛,浑身散发出难闻的味道,骨子里带着一股邪气,正在背对着她手舞足蹈,或许,是在喝骂那些逃跑的死灵战士吧?
就让你回到你们冥王的怀抱好了!朱丽安娜·范巴达克心里这么想。反正人总是要死的,你们这些投身黑暗的家伙,大概都有这个觉悟吧。
利箭射出,从背后穿透了那个死灵法师的身体,箭头从前胸露了出来。没有发出任何声音,没有呻吟,没有惨叫,那个死灵法师缓缓倒在地上,气绝身亡。他就像一团破布一样倒在尘土里,显得格外的丑恶和难堪。
厌恶地看着那个死灵法师的尸体,朱丽安娜·范巴达克带领着骑士们往城堡的方向疾驰而去,再也没有看地上的那人一眼。在城堡里边等待她的,跟往常一样,将会是夹道欢迎的鲜花与笑脸。不旧后还会有一个婚礼.
正义就这样再一次战胜了邪恶。
END
对于后世的年轻死灵法师来说,他们最大的噩梦,是在召唤鬼魂的时候,不小心招到一个自称曾经是死灵法师的亡魂。根据多方面记载,那个亡魂是出名的难缠,会纠缠不清地整个晚上向你哭诉他的可悲情史:
“我的意中人是个绝代佳人,我自诩是个盖世英雄。我曾经许诺,终有一天我会带领着千军万马来娶她,我猜中了开头,可是我猜不着这结局……”
——作者:暗黑之川
——摘自《新世纪死灵战士》
2007-3-31 21:15
valthonis
这个。。。是EG?
2007-3-31 21:55
暗骑士之荣耀
而且好象没有写完......是奇幻文学的开端还是纯粹恶搞的半成品???楼主三天内速速修改完善此贴,否则要删了哦~~ [s:13]
2007-3-31 22:15
毒草
你是在逼搞吧~~以前我在汉化组做苦力的时候经常被楼上的这种话逼稿。。。 [s:12]
2007-4-2 19:30
奥德修斯
哈哈哈!!!!已经补全了!!!
2007-5-13 21:27
momo
楼主你好过分.....
2008-2-19 18:50
hjc123
这是全文了…………我以前看过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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